安徽省国家**企业认定、再认定相关问题如下: 一、关于科技人员占比 2018年需重新认定的高企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不仅要满足新办法也要满足旧办法。虽然新办法对于科技人员取消了大专*的要求,科技人员占比也从30%降至10%,但是对于2018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一定不能放松警惕,一定要对2017年的科技人员占比进行自我复核。 二、关于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新工作指引明确将科技人员的“五险一金”和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其他费用占研发费用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0%,扩大了归集范围。 2018年需要重新认定且2017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要同时满足新旧认定办法,即在重新认定当年,企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 三、**产品(服务)注意事项 1. 拥有知识产权支撑的**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占同期**产品(服务)收入的50%。 2. 由于**产品(服务)收入考核的是上一年度,所以明年申请高企认定时2018年新授权的软件着作权将无法有效支撑2017年**产品(服务)中的主要产品,软件类企业需要特别注意提早充足的知识产权。 3. 在**产品(服务)收入方面,企业对其归集应有相应的销售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发票的开票品名和合同内容要尽可能体现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关联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软件类企业的开票名称很笼统,如只开“技术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服务费“等,且无相关支撑材料会影响到企业的申报、核查工作。 四、知识产权注意事项 虽然新办法中对知识产权授权时间没做要求,只需在法律有效保护期内即可。但在评审过程中要考核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支撑作用。 今年有部分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授权时间均在2017年,这样可能导致无法判断这些知识产权是否对企业2016年度的主要产品(服务)起到支撑作用。企业应该尽快做好知识产权相关准备工作,如尽快取得授权等。另外,高企申报前企业更名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人也要及时作相应变更。 五、成果转化注意事项 所以如何把科技成果转化档位提高也是做好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对企业来说一方面尽量增加科技成果总数,并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申请、受让、受赠或并购以及成果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等。另一方面企业要注意转化的科技成果须与较终转化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在技术上存在关联性,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是较直接的有力证明。 更多信息请咨询13339105710(微信同号) 若需了解更多政策信息,请关注卧涛公众号【卧涛政策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