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南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产品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 2、 市经信委负责淮南市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产品 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委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 3、 申报淮南市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 (二)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市 **业中处于良好水平,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产品和工艺的设计广泛运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 (四) 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企业设备台套(产线)总数的50%以上, 至少有1个数字化车间; (五) 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 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 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 源计划系统(ERP) ,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制造执行系统(MES) 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实现互联互通 ; (六)建立基于IPV4/IPV6、4G/5G移动通信、窄带物联网、短距离无线和软件定义的企业局域网。 4、申报淮南市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 (二)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取得明显成效,在本市**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 数控装备占车间生产设备总数的40%以上; (四) 车间生产设备联网数占设备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生产过程实现实时 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五)生产过程广泛采 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车间物料配送实现自动; (六)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 5、申报淮南市智能产品的基本条件: (一)产品为企业*,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 (二)产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嵌入式软件等信息化手段,增加智慧“芯”脏,具备数据采集、感知识别、计算分析、决策控制等自动化、智能化功能; (三)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5、 工作程序 (1) 企业向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见附件)。 (2)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文件和被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市经信委。 (3) 市经信委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淮南市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和智能产品认定名单。 (4) 经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市经信委公布淮南市智能工厂 、数字化车间和智能产品认定名单。